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专职教师岗位职责考核工作,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专职教师岗位职责(修订稿)》(延大西院〔2014〕39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考核的对象为全院专职教师,考核年度为自然年。第二章 岗位职责考核细则第三条 助教(一)每年完成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任务。根据工作需要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或专业实习(见习)等指导工作。 (二)每年完成下列岗位工作之一:1、以学院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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