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学科专业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顺利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构建适应经济社会需求、富有办学特色与办学优势的学科专业集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点专业代表着学校的教学水平、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十三五”期间,按照“培育优势、凸显特色、适度集群、分层建设”的原则,遴选5-7个重点专业,通过加强重点专业建设,逐步形成3-5个具有一定辐射作用的、强有力的优质专业集群,带动相关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全院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提升学院的办学核心竞争力。
二、建设原则
(一)遴选重点专业必须坚持发挥传统优势和需求导向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建设专业口径较宽、教学基础条件好、招生就业情况好的专业。
(二)遴选重点专业要从实际出发,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建设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可行,经过努力基本可以实现建设目标。
(三)重点专业建设必须与学院的整体教学改革相结合,以培养方案改革为抓手,以课程建设为核心,以强化实践应用技能为重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建成具有特色和优势的专业。
(四)遴选重点专业必须坚持优化专业结构和提高专业质量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规模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适度促进专业集群。
三、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重点专业建设主要内容:专业建设的思路和规划;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人才培养质量;专业特色及优势等。
(二)重点专业建设的基本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培养目标及培养方案,促进专业教学基本条件、师资水平、教学管理水平、教学手段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
1. 领导重视。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重点专业建设工作。
2. 队伍建设。具有一支师德师风好,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的师资队伍。
3. 培养模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建设的核心。在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中充分体现思想性、基础性、综合性、创造性等基本特征,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使本专业培养的人才能较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的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
4. 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相关内容规范,遵循高等教育和学科发展规律,在保证专业基本规格的前提下,根据培养目标,将普通教育过程、专业教育过程、创新创业教育、学科和跨学科教育过程有机地组合起来,形成完整的体系,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重视课程资源建设。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及人才培养的模式,建设一批体现时代发展特点、反映专业特色、适合于培养学生各种能力的重点课程、精品课程。
注重新学科、新知识的教学,优选必修课程,增加选修课程,扩大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空间。
5. 教学改革。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把培养学生接受新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创业能力作为改进教学方法的出发点和归宿,推进启发式、讨论式、交互式、实践式、自学式等教学方法,课堂教学逐渐从传递性教学向探索性教学转变,实验教学逐渐由验证性实验向学生自主设计课题的创新性实验转变。
重视教学手段的更新。积极推广、普及现代化教育技术,重视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强教学效果,鼓励探索微课、慕课和翻转课堂等教学手段改革。
6. 实践教学。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实践教学的内容和体系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构建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要有固定的实习基地并能满足教学要求;毕业生专业应用技能实训项目效果良好。
7. 专业水平与特色。形成自己的办学传统并积累丰富的经验,具有明显的办学特色与优势。
8. 质量控制。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积极开展各种方式的教学评价和检查,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进行适度的调控和整改。坚持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并有统计分析资料和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组织与管理
(一)教务处具体负责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重点建设专业的管理,重点专业的申请、评审、确定、增补及撤销,以及专业建设情况的年度检查与验收、鉴定等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负责本部门重点专业建设的规划、组织申报与推荐。成立由部门负责人、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等组成的重点专业建设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所在单位的重点专业建设工作。
(三)重点专业建设实行单位一把手责任制。
五、实施步骤
重点专业建设分为三个阶段:申请立项、开展建设、检查验收。
(一)申报立项
1. 申报程序:首先由专业负责人申报,依次由所在单位初审并推荐,教务处审核,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院长办公会审批。
2. 申报重点建设的专业必须填写《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支撑资料。
3. 申报工作原则上每3年一次,建设期一般为3年。
4. 申报原则:公开,公平,选优,扶强。
(二)开展建设
重点专业的建设应对照重点专业建设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专业建设评估体系开展建设。
(三)检查验收
学院将定期对重点专业建设项目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保证重点建设专业的质量。
1. 年度检查。立项后每年10-12月,由各重点建设专业所在单位组织年度检查会议,严格按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向教务处汇报建设进展情况,并提供书面《年度进展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
2. 中期评估。立项2年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重点建设专业进行中期评估。
3. 结项验收。重点建设专业完成建设任务后, 填写《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方可申请验收。结项验收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重点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与标准》(见附件3),对各重点建设专业进行结项评估验收。
六、建设的实施管理
(一)重点专业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第一年启动经费为5万元,根据建设情况逐年增加。
(二)重点专业建设每年要进行评估,未完成阶段性任务的要回头整改。
(三)申请但未通过验收的重点专业,一年内可再次申请验收一次,仍达不到重点专业标准的,视为未通过验收;未按时完成建设的专业,经申请,原则上最多可延长1年,延长期截止后仍不申请验收,按照未通过验收处理。未通过验收者或中途被撤销项目者,所在单位不得申报下一批重点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连续3年不得申报重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教学改革研究等项目。
(四)对建设卓有成效的专业给予表彰奖励;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的专业给予警告;对疏于建设,致使建设和发展目标偏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专业,学院将撤销该项目,终止其经费投入,按停止建设处理。
(五)定为重点建设专业后,所在专业的教师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优先考虑,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学院将从院级重点建设专业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建设专业项目。被确定为省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省级重点专业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学院按1:1比例给予配套经费。
七、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