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位证明书办理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办理学位证明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学位办〔2018〕14)的文件精神,学位证书丢失无法补办原件,但可办理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办理学位证明书时需携带的材料:
1、填写《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办理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2、学院档案室出具的学位证明;
3、身份证原件(验后返还)和复印件;
4、蓝底大一寸照片一张;
5、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果有);
注:如委托别人办理,需加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地点:
教务处教务科(1号教学楼114),联系电话:029-83113161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