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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陕西省康复医院 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9-06-17 17:28:29 作者: 点击次数:

 

延安大学-陕西省康复医院

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

 

 


 

陕西西安

二〇一七年七月

 


甲方:延安大学 乙方:陕西省康复医院

法定代表人:张金锁    法定代表人:朱一平

法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圣地路580号    法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城

                                                电子二路52号

邮编: 716000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为贯彻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落实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坚定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共同构建校院产学研联盟的创新体系,本着“发挥优势、协同攻关;资源共享、协同育人;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学校、医院全面合作关系,共同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产学研及人才培养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双方一致同意按规范标准和要求,把陕西康复医院建设成为延安大学的教学医院。

(二)双方一致同意就共同关心的学科交叉、渗透、整合以及相关学科间的原理和方法、技术与手段的嫁接和融合等项目,开展联合攻关,打造特色显明的学科集群。

(三)双方同意就双方关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项目、教育部项目以及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等进行深度合作。

(四)双方同意就人才培养、培训,学历教育(包括研究生联合培养),开展人员互派、互访和委托培养。

(五)双方同意在康复治疗等医护人才培养方面,开展深度校院合作,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六)双方同意合作共建“陕西省康复科学研究所”。

(七)双方同意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康复治疗学专业人才培养开展“2+2”联合培养。(具体方案见附件)

二、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为十年,合作过程中需增加条款、项目或中止合作,可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商定签署新的合作或中止。

三、其他

(一)合作期间,双方须共同保守合作双方的项目、技术和商业秘密。

(二)此协议为框架协议,在合作期间,可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和要求,共同商定更加具体的合作(包含合作方式、提供相关资金等)。

(三)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双方意愿再行协商。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

延安大学-陕西省康复医院关于开展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康复治疗学专业 “2+2” 人才培养方案

 

为落实延安大学-陕西康复医院产学研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同陕西省康复医院的合作,发挥校院协同优势,有效推进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以下称“创新学院”)康复治疗学专业建设,不断提高应用性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养方式

(一)合作专业

创新学院护理学院康复治疗学四年制本科(授予理学学士学位),每届5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每年实际招生报到人数为准)。

(二)培养模式

采用2+2”的人才培养模式,即第1-4学期在创新学院完成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任务,第5-8学期在陕西省康复医院完成专业课教学、见习及专业实习(具体课程安排详见人才培养方案)。

二、 合作培养内容

创新学院与陕西省康复医院双方合作培养康复治疗学专业合格人才。从2019年7月起,创新学院每年向陕西省康复医院安排康复治疗学专业本科三年级学生,在陕西省康复医院完成第三、四学年的教学任务,包括专业课教学、见习及实习等,严格按照《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康复治疗学专业培养方案(2016版)》开展教学活动。陕西省康复医院具体承担教学任务如下:

(一)课程安排

1.专业必修课

序号

课程名称

计划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

方式

是否为学位课

备注

1

物理治疗学

60

3

5

考试

学位课课程总评成绩70分以上(含)为合格,非学位课课程总评成绩60分以上(含)为合格。课程考核具体办法按照甲方要求实施。

2

物理治疗学实践

60

2

5

考试

3

作业治疗学

36

2

5

考试

4

作业治疗学实践

36

1

5

考试

5

言语治疗学

36

2

5

考试

6

神经康复学

72

4

6

考试

7

康复工程学

54

3

6

考试

8

内外科疾病

康复学

72

4

6

考试

9

中国传统康复

治疗学

54

3

6

考试

2.专业选修课

序号

课程名称

计划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

方式

是否为学位课

备注

1

临床营养学

32

2

3

考查

应全部都能开出,学生至少选3门,并取得4个学分

2

运动医学

32

2

4

考查

3

医学影像学

32

2

5

考查

4

临床矫形学

32

2

6

考查

5

康复心理学

18

1

6

考查

3.专业方向课

序号

专业方向

课程名称

计划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是否为学位课

备注

1

作业治疗方向

职业康复

18

1

3

考查

应全部都能开出,学生至少选4门,并取得4个学分

2

卫生学

18

1

3

考查

3

社区作业疗法学

32

2

4

考查

4

发育障碍作业

治疗

32

2

5

考查

5

神经系统疾病

作业治疗

32

2

5

考查

6

老年疾病作业

治疗

32

2

6

考查

7

作业治疗活动分析

32

2

6

考查

8

物理治疗方向

康复护理学

18

1

3

考查

9

运动生物力学

18

1

3

考查

10

中医养生学

32

2

4

考查

11

社区物理疗法学

32

2

5

考查

12

推拿学

32

2

5

考查

13

肌肉骨骼康复学

32

2

6

考查

14

临床运动疗法学

32

2

6

考查

(二)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在第7-8学期开展,实习周期为44周,由陕西省康复医院按照培养方案合理规划,指导学生进行实习,并完成实习考核。

(三)教学资料

     1.师资要求

    在陕西省康复医院的所有授课教师应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具有临床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每学期开学前给创新学院报送师资表,经创新学院审核后颁发聘书。授课资料按照创新学院要求准备,包括教材、教学大纲、教案、讲义、进度表、课程考核细则等,学期结束报送相关授课资料给创新学院存档。

    2.教材、教学档案

    教师和学生使用教材均由创新学院提供,教师所用教学参考书由陕西省康复医院教师自备。学期考试试卷由创新学院提供模板,陕西省康复医院授课教师出题,组织学生考试,严格按照创新学院要求阅卷、考核、录入成绩,并将有关教学资料在学期结束时送达创新学院存档。

3.学生管理

 陕西省康复医院负责学生在医院学习期间的学习和临床实践管理,协助创新学院对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创新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安排学生的住宿,指派专职辅导员配合乙方管理,保证学生在陕西省康复医院学习阶段的安全。严格按照创新学院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考勤、奖惩。

三、双方职责

(一)创新学院职责

1.负责康复治疗学专业第1-4学期的教学组织与教学质量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完成教学任务。

2.负责向陕西省康复医院提供有关教学管理要求、教学计划、使用教材、校历等教学基本材料。

3.第5-8学期每学期前往陕西省康复医院乙方进行教学检查,督察陕西省康复医院教学及管理工作,保证专业培养方案有效执行。

4.负责课程设置、学生成绩、毕业、学籍等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管理工作,每级指定1名辅导员专门管理

6.创新学院向陕西省康复医院分两期支付培养费。当年9月首付总额的80%,其余20%在次年7月经甲方检查无教学及安全事故后付清。

7.创新学院有权利就陕西省康复医院配备的教师进行必要的考核,对不适宜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有权利向陕西省康复医院提出更换。

(二)陕西省康复医院职责

1.负责康复治疗学专业第5-8学期的教学组织与教学质量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完成教学任务及实习。

2.按照创新学院教学要求完成第5-8学期课程教学(包括授课、教学大纲、教案等),实习方案、考核,成绩评定及相应教学资料和文档建设。

3.负责创新学院教学计划内的课程的教师选聘和开设,所开课师资情况需报送创新学院审核备案。

4.负责学生在医院期间的教学、科研和临床实践管理。负责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与创新学院协商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5、陕西省康复医院有义务协助创新学院对学生在医院期间进行安全教育管理。

6.协助创新学院开展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指导创新学院实验室的建设。

7.按照教学和人才培养需要,向学生开放必要的实验、实训设备,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四、合作管理

(一)创新学院在陕西省康复医院悬挂由延安大学制作的“延安大学临床教学医院”和由创新学院制作的“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康复人才培养基地”牌。

(二)双方各指定一名合作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进行教学情况沟通、研究和反馈。

(三)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双方就合作事宜成立一个由校院级领导牵头负责的协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和评估每一阶段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情况。

    五、培养费用

创新学院向陕西省康复医院支付每生4500元/年的培养费,陕西省康复医院不得再向创新学院或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如创新该专业学费变动,由双方友好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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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务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电话:029-83113160  邮政编码:7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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