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的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定于4月19日至5月19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8周,各单位召开会议安排与动员。
第9-11周,各教学单位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第12周,汇报总结、发布教学检查通报。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内容
1.课程思政的开展与落实情况。
2.考研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进一步加强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延大西院〔2020〕84号)文件精神,落实本部门2022届学生考研工作进展情况。
(二)常规内容
1.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落实情况;
2.各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等的完成情况;
3.教学运行基本情况;
4.教研室活动情况;
5.实践教学。
三、几点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动员、安排部署本单位检查工作。
2.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各教学单位于4月26日前,总结报告于5月12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张粉莲。
3.重点工作要单独撰写报告,各单位须从组织领导、宣传动员、实施措施、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等方面进行阶段性总结。
3.希望各单位提高质量意识,树立全面质量观,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抓住检查的重点内容,着重解决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突出本单位特色,注重实效,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