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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级师范类专业教学计划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0 08:23:00 作者: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教学计划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规格与质量。为完善我院师范类专业教学计划,决定对2009级师范类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教学计划的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主业、英语专业、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等4个专业。

二、修订内容

目前,以上4个专业执行的教学计划只设置了部分师范类课程,此次修订在原来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完整设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部师范类教学课程。根据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课程设置有关规定,应开设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口语等9门教育类课程(见附表)。

三、要求

1、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关于制(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延大西院[2007]111号)的规定,对专业课的设置进行调整,使总学时数不超过规定的控制数。

2、各相关单位须高度重视此次师范类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要成立教学计划修订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3、请相关单位于5月10日前,将修订后的教学计划(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报教务处教学科,经学院审定后下发执行。

附: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设置表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计划学时

周学时

开课学期

教育学

公共必修课

36

2

6

心理学

公共必修课

36

2

5

教师口语

公共必修课

36

2

5

音乐

公共必修课

18

1

2

美术

公共必修课

18

1

3

中教法

公共必修课

54

3

6或7

教师职业道德

公共必修课

18

1

7

教育政策与法规

公共必修课

18

1

7

教育实习

专业必修课

6


7或8


〇〇九年四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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