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思政部结合我院教学实际,提出调整全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课顺序的申请,经教务处研究并报请学院同意,决定从2009级学生开始,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课顺序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开课顺序通知如下:
序号 |
课程名称 |
开课对象 |
开课学期 |
授课学时 |
1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全院本科 |
1 |
36 |
2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全院本科 |
2 |
36 |
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全院本科 |
3 |
36 |
4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全院本科 |
4 |
72 |
5 |
《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
部分文科专业 |
5 |
36 |
2006级、2007级、2008级本科、高职和专升本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课顺序仍执行原教学计划。
请各有关教学单位根据课程调整情况做好教材征订、教学任务书和教师聘任等教学安排工作,确保正常教学秩序的运行。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