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
公 示
根据陕西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3〕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依据《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20〕6号)文件要求,我校于12月15日至12月19日期间组织专家对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进行了评审。经过听取专业负责人汇报,现场答辩、查阅教学档案、实地考察等环节,评审组专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评议,经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教学管理规范,人才培养质量良好,建议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29-68084629。
附: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
专业 |
专业门类名称 |
学位授予类别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管理学 |
教务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