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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 10:22:37 作者: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试行)》(延大西院20132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教学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现就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落实

(一)教学任务要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列出的开课计划进行落实,未经审批不得随意变更。

(二)教学任务书是安排任课教师,落实教学任务的关键环节,是全面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性工作。各教研室要认真、完整、规范填写,各教学副院长(副主任)要严格审核。

(三)各教学单位要做好疫情常态化教学工作预案,组织教师利用假期认真备好课程,并在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在学校认可的在线教学平台上建好至少1个月线上课程。

(四)要认真梳理、总结线上教学、错峰排课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教学及教学管理能力,并做好相关工作。

二、任课教师选派

(一)任课教师由开课单位负责选派(聘),教研室主任负责具体落实。选派教师应按照先专职、后外聘,先教师、后教辅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原则。

(二)各专业主干课程、基础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应安排特聘教授、高层次人才与专职教师共同担任,并体现在教师工作手册、教学任务书和课表当中;一年级新生和专升本的教学任务尽量安排高职称教师承担;2021年新入职专职教师应根据教师工作量要求安排适量课程。

(三)专职专任教师学期授课门数一般不超过3门(不包括实践环节),授课工作量必须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凡授课工作量超出要求者,必须填写教学任务特批申请单,否则不发放超出部分课时费。

(四)严格控制双肩挑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辅导员教学任务量。双肩挑教师平均周学时不得超过10;辅导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周学时不得超过4

(五)行政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兼课,原则上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试讲合格后,经人事处和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方可准予兼课,否则不予发放课时费。

(六)从严审核外聘教师资格和承担课程。外聘教师一般须具备硕士学历和高校教师资格证,或有讲师及以上职称;除特殊专业外,不得聘请年龄在65岁以上的教师。严格审验外聘教师的身份证、职称证和其他与其课时费标准相符的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备学校复查。原则上,外聘教师不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工作。

三、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教学任务落实工作。

(二)因教学实际需要,需申请教学任务特批的,必须填写教学任务特批申请单与教学任务书同时报送。教学任务确定以后再提交的特批申请,则不予审批。

(三)要根据课程特点合理确定是否采用多媒体教学方式,严格审核拟授课教师的多媒体课件等材料,对不适合多媒体教学或多媒体课件质量低劣的,不得使用多媒体教学。

(四)各类表格(电子版、纸质版一份)应于1217日(周五)前报教务处教学科。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1.教师教学任务书

2.教学任务特批申请单

3.多媒体教学审查汇总表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务处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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