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学计划 > 正文

关于审核上报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 10:21:43 作者: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试行)》(延大西院〔2013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上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依据相应版本的培养方案上报。2018级使用调整后的培养方案;2019级、2020级和2021级使用2019版培养方案;专升本专业使用最新审定培养方案。

(二)教务处复审:1124日—1126日。

二、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教学执行计划,如有调整必须填写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教学执行计划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1123日(周二)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XX学院开课计划(示例数据仅供参考)

2.教学执行计划变更审批表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务处

20211116

关闭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务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电话:029-83113160  邮政编码:710100

陕ICP备:12003362号   © 2012 www.xacxxy.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