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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 16:19:30 作者: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经20201211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出我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和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和实验教学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挂靠教务处,设主任一名(教务处处长兼任),副主任一名(教务处主管副处长兼任),专职管理人员一名,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日常工作。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要职能是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组织申报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组织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2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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