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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上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7 16:51:25 作者: 点击次数:


 

     延大西院通〔2019〕 号

 

                                  关于审核上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各院(系、部、中心):

根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试行)》(延大西院〔2013〕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上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院(系)依据相应版本的培养方案上报。2016级使用2016级培养方案;2017级和2018级使用调整后的培养方案;2019级(含今夏复招专业)使用2019版培养方案;专升本专业使用最新审定培养方案。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7日。

(二)教务处复审:5月28日—5月29日。

二、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教学执行计划,如有调整必须填写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教学执行计划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三、其他说明

(一)2019版培养方案第一学期授课环节应固定。

(二)为与培养方案、任务书表和教材系统相关配置适应,启用全新开课计划表。培养方案制订完毕后,可由教研室一次性转换为该表,每学期筛选对应学期开课数据。该表“课程名称”至“授课起止时间”列可直接复制到教学任务书;“授课单位”列不是本部门的,可方便整行报送其他部门(部门内部使用时,可具体到XX教研室)。汇总全部开课数据后,安排授课任务。

 

附件:1.开课计划表(示例数据仅供参考)

2.教学执行计划变更审批表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务处

2019520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20日印发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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