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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发布时间:2020-10-25 09:35:27 作者: 点击次数:

    近日,教务处接到相关举报,称收到以教务处名义发出的处分学生的短信。我校对学生进行处理完全依据《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由学院提出处理的初步意见,同时告知学生处理的依据和学生申诉的权利与渠道,经教务处处务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最终发文处理。不存在上述学生反应的处理方式。现声明如下:

    一、请收到相关短信或电话通知的同学,不要轻信相关内容;

    二、学校对以上虚假信息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请广大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勿轻信谣言和诈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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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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